希臘超聯賽積分規則 一. 希臘超由14支球隊組成,采取雙循環主客對戰 1. 每隊勝一場得3分,平一場得1分,負一場得0分 2. 聯賽第一階段結束,按積分從多到少依次排序 3. 如果兩隊或兩隊以上積分相等,依下列順序排列名次 a) 相互比賽戰績 b) 相互比賽的淨勝球 c) 總淨勝球 d)總進球數 e)總失球數  f)附加賽(在中立場進行) g)抽簽 (規則f僅用於決定冠軍,降級球隊或參加歐足聯比賽的球隊時使用) 二. 聯賽第一階段完結後,前六名球隊及後八名球隊再分成爭冠組和保級組。爭冠組的球隊進行主客場雙循環賽製比賽。保級組則進行單循環製比賽。 歐戰or降級名額 (一)爭冠組第一名參加歐冠第二輪資格賽 (二)爭冠組第二至三名參加歐協聯第二輪資格賽 (三)保級組倒數二名直接降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