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脫維亞足球超級聯賽積分規則 1.每隊勝一場得3分,平一場得1分,負一場得0分 2.聯賽結束,積分多的隊名次靠前 3.如果兩隊或兩隊以上積分相等,依下列順序排列名次 a)淨勝球 b)相互戰績(相互對戰積分,相互對戰淨勝球,相互對戰總進球) c)總進球數 d)公平競賽積分 e)附加賽(隻有涉及到冠軍歸屬,歐戰名額和降級情況下才可適用) 歐冠&歐協聯&降級名額 (一)聯賽冠軍參加下賽季歐冠第一輪資格賽 (二)聯賽亞軍和季軍參加下賽季歐協聯第一輪資格賽 (三)拉脫維亞杯冠軍參加下賽季歐協聯第一輪資格賽,如果拉脫維亞杯冠軍與聯賽前三名重合,聯賽第四名參加下賽季歐協聯第一輪資格賽 (四)聯賽最後一名降入甲級聯賽 注:文茨皮爾斯退出本賽季所有比賽,成績不計入積分榜 諾亞7月23日起退出本賽季剩餘比賽,剩餘場次判3:0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