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超積分規則: 1.每隊勝一場得3分,平一場得1分,負一場得0分。 2.聯賽22輪常規賽結束,聯賽前六名進入爭冠組,後六名進入保級組,爭冠組和保級組再進行雙循環小組賽,再與常規賽積分相加,積分多的隊名次靠前(即使保級組最終積分比爭冠組高,也無法排到爭冠組前麵) 3.如果兩隊或兩隊以上積分相等,依下列順序排列名次: a)聯賽淨勝球多者; b)聯賽進球數多者; c)若仍然不分高下,相關球隊需要通過在中立場進行附加賽來決出最終名次。 歐戰和降級 (一)爭冠組冠軍參加下賽季歐冠附加賽,爭冠組亞軍參加下賽季歐冠第二輪資格賽; (二)爭冠組季軍參加下賽季歐協聯第二輪資格賽 (三)爭冠組第四名將與保級組第一名進行單回合歐協聯資格附加賽(主場為爭冠組第四名的球隊,若未能分出勝負,雙方須完成上、下半場各15分鍾的加時賽,加時賽進球較多者勝出;若仍未能分出勝負,則雙方互罰點球決出勝負),歐協聯資格附加賽勝者參加下賽季歐協聯第二輪資格賽 (四)丹麥杯冠軍參加下賽季歐聯杯附加賽,如果丹麥杯冠軍與聯賽前四名重合,爭冠組第五名將與保級組第一名進行單回合歐協聯資格附加賽 (五)保級組最後兩名降入丹麥甲聯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