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公平法案(UEFA Financial Fair Play)是由歐足聯頒布的一項針對歐足聯旗下賽事參賽球隊的財政法案,旨在規範俱樂部的財政行為,控製財政赤字,並對違反規定的球隊進行處罰。
什麼是財政公平法案
什麼是財政公平法案
財政公平法案(UEFA Financial Fair Play)是由歐足聯頒布的一項針對歐足聯旗下賽事參賽球隊的財政法案,旨在規範俱樂部的財政行為,控製財政赤字,並對違反規定的球隊進行處罰。這套法案是由前歐足聯主席普拉蒂尼引入,在2013-14賽季正式生效。
財政公平法案規定
財政公平法案有兩項基本規定:收支平衡和滯納金規定
收支平衡(Break-even Requirement):計算球隊的相關收入(Relevant Income)與相關支出 (Relevant Expenses),球隊的虧損不得超過500萬歐元。在俱樂部獲得注資並可完全彌補赤字時,球隊在2013-2015年間最大虧損可以為4500萬歐元,2015-2018年間最大虧損可以為3000萬歐元。其中相關收入所包括轉播收入、讚助費用、球員轉會收入和財務收益等;相關支出包括銷售成本、工資支出、轉會中產生的相關費用及其它財務支出等。球隊財務報表必須為或轉換為歐元,並且財政年度與歐足聯財政年度不同的需根據實際日期調整。
滯納金規定(Overdue Payable Requirement):財政公平法案對歐足聯原有的滯納金規定做了補充與加強,所有歐足聯賽事參賽球隊不可有拖欠付款的記錄,包括支付俱樂部、球員及經紀人的相關費用。
根據該法案,所有參加歐聯杯和歐冠的球隊必須提供當年以及之前兩年的財政報表,通過歐足聯的審核才能獲得參賽資格。
違反處罰措施
對於違反財政公平法案或者審核未通過的球隊,將會受到歐足聯的處罰,包括警告、罰款、減少賽事報名人數甚至取消參賽資格。
2020年2月份,曼城因違反財政公平法案,被歐足聯處以禁賽兩年罰款3000萬歐元的處罰。曼城已經上述到體育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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